公司简介
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办公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四楼,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司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为目标, 专业从事各类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及办公设备、校园设备、医疗设备、实验室设备、系统信息化等的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及投标咨询服务、政府采购等业务。
公司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建立了组织、人事、代理、造价咨询、技术、财务、档案等一整套科学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公司竭诚为业主办理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申请和审批手续,公开、公平、公正地 为业主选择满意的用户单位,尽职尽责地协助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恪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科学”的执业准则,遵循“品牌立业、规范守成”的经营 理念,为委托人提供全面、热情、满意、优质的服务。
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体制健全,管理完善,有着一支经过严格的系统学 习、培训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内部规章制 度,设有行政办公室、招标部、政府采购、综合部、财务部、造价部,形成了一整 套完善的工作程序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由各领域各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及 各行业供应商档案库;我司自愿在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为福建省、市属县(市) 区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提供采购代理及咨询服务,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 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让政府采购业务在公开、公平、 公正的竞争中经行,自觉地接受委托方、投标方及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标活动 的合法性、公正性,提高财政资金节约率,为经济发展做贡献。
执业质量管理制度
一、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二、 项目文件自接收起,由专人进行项目收件登记,确保文件交接无误三、 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投资估算等咨询过程和成果
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四、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五、专业咨询员自校
1.1 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六、 项目负责人复核
1.1 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企业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七、 技术负责人审核
1.1 技术负责人是指根据建设部《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设置的、领导咨询企业技术工作的专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具的咨询成果的质量承担最终审核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应自觉做好经办的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所有工作人员每个月应自觉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并对档案进行归档备案,做好简述的档案记录,并交由档案管理专人保管。
三、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都归属档案资料范畴,经办人要予以及时整理归档登记。
四、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确认定稿本应及时进行电脑化管理, 每月进行整理归档备份。电子文件的未定稿版应及时做好更新整理,旧的版本 应及时整理删除避免使用出错。
五、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是最终定搞版;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总经理批准。
七、档案资料借出寄往其他部门的应向总经理申报,并进行登记签字。经办人应及时跟踪反馈资料的回寄工作。
八、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进出帐采用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二、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三、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四、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需要经过公司总经理认可批准,所有需要外代办理银行业务的工作人员须进行详细使用记录,每月需整理上报总经理。印鉴持有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五、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六、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
七、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八、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每个月需整理汇总月开支上报总经理审核。
九、本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参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的通知文件闽建价协[2020]34号
十、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范本为 GJ-2002-0212)
人事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各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日间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发加班费,夜间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一半发加班费。
四、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向办公室申请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六、上班时间开始后 10 分钟内为允许到岗延迟时间。10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 30 分钟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者扣发当天一半工资;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 月累计旷工 3 天者,扣发本月的工资;月累计旷工 5 天者(含 5 天),予以辞退。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提前 10 天上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八、员工事假期间扣除事假期间工资;病假期间扣除病假期间的一半工资。每月允许病假 2 天,事假 1 天,超过的需上报办公室经总经理审批。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
按照附表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价的通知(闽招协[2021]32号附件)
(二)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备注:1、按上表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
2、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咨询按耗用工时(日)计费,为完成委托任务发生的差旅、交通费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